十一”假期医美消费升温,警惕面部注射“骨粉”陷阱
时间:2026-10-09
随着十一黄金周临近,医美机构即将迎来咨询和就诊高峰。不少求美者计划利用假期进行面部微调,但求美绝不能以牺牲健康为代价,越是消费高峰,越需要对医美市场中隐藏的违规行为保持警惕。
比如在今年3月31日,北京市消费者协会、天津市消费者协会、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就已联合发布消费警示,指出部分医疗美容机构将骨科、口腔科专用的羟基磷灰石产品(俗称“骨粉”)违规用于面部注射,已造成多起人身损害事件。警示发布至今恰好半年,这一问题是否得到解决?



就此疑问,笔者近日以求美者身份,走访了上海、杭州、成都、深圳多家医美机构后发现:违规使用现象并未完全消失,部分机构由公开销售转为隐蔽操作,违规手法也更加隐蔽。
从公开叫卖转向隐蔽推销
走访结果显示,上海、杭州两地的大型医美机构在监管部门多轮处罚后,已基本停止骨粉面部超适应症注射。
而成都、深圳的部分机构则采取了另一种策略:将相关产品从价目表和宣传资料中撤下,改用“骨相针”“芭比针”等名称向顾客推销,或者在宣传广告上以高价售卖合规产品,实际推销中却挂羊头卖狗肉,以进口平替等话术推荐更便宜的“骨粉”套餐。
在成都某机构,销售人员向笔者推荐了一款国产材料。笔者查询发现,该产品的注册信息显示,其适用范围为“各种原因所致的骨缺损修复或填充”,属骨科材料。

推销话术与材料真相不符
更耐人寻味的是,该销售人员将这款产品描述为“国外某合规品牌的国内版本”。当笔者追问两者区别时,销售人员以“一款是原研、一款是仿制”作答,暗示两者成分相同、仅来源不同。
但实际情况却是:国外某品牌产品为正规获批用于面部的填充剂,作用于面部组织并刺激胶原再生;而这款产品为骨缺损支撑型材料,设计用途是为骨缺损部位提供力学支撑。
两者在审批流程和临床试验的使用目的上均大相径庭。将支撑型骨科材料用于面部软组织,易引发结节、栓塞等并发症。
该销售人员还反复强调产品“完全可降解、可被人体代谢”。这一说法与材料本身的医疗属性不符:支撑型骨科材料恰恰需要维持较长时间的结构稳定,若快速降解则无法起到支撑作用。

(国家药监局相关备案信息)
操作环节暴露更大风险
使用环节上,合规产品与“骨粉”的区别同样明显。
合规的面部填充剂为密封预管装制剂,介质与有效成分一体化封装,在无菌条件下直接注射;而笔者在该机构看到的操作是:骨粉粉末在室内暴露环境下,由操作人员现场与玻尿酸混合调配后注射。该产品的注册适用范围本就不包含面部,用于面部属超适应症使用,现场调配进一步放大了感染风险。

(相关产品粉剂和调配介质)

操作护士现场调配(非正常拍摄)

(预灌封注射用第三类医疗器械常用外观)
消费提示:骨科材料为何不能用于面部
医学资料显示,将骨科用羟基磷灰石用于面部存在三类主要风险:
其一,骨科、口腔科产品多为不规则颗粒,与合规医美填充剂要求的微米级微球结构不同,用于面部软组织后易形成硬结、肉芽肿,处理困难。
其二,该产品在体内降解缓慢且不完全,出现异常后往往需要通过手术取出。其三,现场手工调配难以保障无菌条件,感染风险显著上升。

(医学文献来源:PMC 病例报告(2025)以及ScienceDirect 综述)
这一差异的根源在于材料本身。羟基磷灰石与用于面部填充的羟基磷酸钙微球虽属同源材料,均为惰性材料、本身极难降解,但二者的制备工艺有着本质区别。
骨科用羟基磷灰石多以生物骨骼(如猪骨)碾磨而成,或经干压烧结制成,故多以“生物陶瓷”命名;而合规的面部填充剂须通过特殊生产工艺,必须在大型动物体内开展长达24到36个月的降解实验,观察到降解终点。
可降解速率是评价该类材料安全性的核心指标之一,这也决定了其技术门槛远高于骨科填充材料。
正因标准严苛,目前国内获得NMPA(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)认证、获准用于面部的羟基磷酸钙类产品仅有两款,且均以面部填充剂命名。

国家药监局官网对于面部填充合规产品的分类为13-09-02(整形用注射填充物)
违规并非个案
公开报道显示,此类违规操作并非个案。2025年8月,杭州某医疗美容诊所被消费者投诉使用骨科材料进行面部注射,被卫生健康部门立案调查;2025年1月,消费者许某在某医美机构接受注射后出现面部持续肿胀、疼痛,经两级法院审理,机构被认定构成消费欺诈,判决退还费用51420元并按三倍赔偿154260元。2025年以来,相关产品还先后被深圳、南昌、杭州等地监管部门处罚。
事实上,在国家药监局已批准的约200个羟基磷灰石类产品中,绝大多数适用于非承重性骨缺损填充、牙槽骨修复等骨科、口腔科场景。凡将适用范围不含面部注射的产品用于面部,均构成超适应症使用。
假期消费提示:“三证一合规”
“十一”假期在即,消费者在接受注射类医美项目前,应当查验三项资质、核对一项范围,即做到“三证一合规”:查验机构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核准科目是否含医疗美容科;查验医师是否持有《医师资格证书》《医师执业证书》;查验产品《医疗器械注册证》,可通过国家药监局官网核实;核对注册证载明的适用范围是否包含拟注射部位。这是区分注射材料是否适合面部注射最直接的依据。

(国家药监局查询网站)
消费过程中,消费者还应要求机构在知情同意书中注明产品名称、注册证编号及适用范围,并妥善保存病历、票据及产品包装。一旦出现疑似异常反应,应立即停止后续项目并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,同时向卫生健康部门投诉举报;经查证构成消费欺诈的,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五十五条主张3倍赔偿。